识别特征:直立草本,株高可达2.5米,叶边缘具波状浅钝齿,有长根状茎;常为紫色叶茎,花序分枝单面着生。
传入:从日本引入中国作为观赏花卉,随后作为猪饲料引入中国,在栽培的过程中发生逸生。随后随水流而自然传播到各个区域。
识别特征:茎直立,下部叶对生,上部叶互生,叶片羽状,有明显中脉;雌雄同株,高度在20-150 厘米,具有一种令人反感的草腥气味。
传入:20世纪30年代传入我国。目前,已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安徽、陕西、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上海等省市发现豚草。
识别特征:6-9月开有白色形似雏菊的小花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一年蓬植株较为高大细弱,分枝较多,茎生叶不抱茎,头状花序的舌状花白色;春飞蓬:植株较为矮小粗壮,分枝较少;茎生叶互生,基部抱茎,头状花序的舌状花白色略带粉红色。
传入:二者在我国的首次记录都在上海郊区山地,1886年发现一年蓬,1890年发现春飞蓬,很有可能是跟随货物或者旅行者入境。
近年来,我国外来入侵物种数量呈上升趋势,是世界上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威胁最大、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这一论断再次重申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是维护我国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2023年,我院公益检察部门借助卫星遥感及无人机勘验技术,敏锐发现青浦区多个街镇陆续出现加拿大一枝黄花及凤眼莲入侵现象,且大有蔓延之势,当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如不及时治理将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构成严重威胁。全面调查后,我院及时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监管职责,及时对辖区内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及凤眼莲进行清除。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清除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建立常态长效巡查监管制度,做好整治清理的技术指导、费用保障和巡查检查,确保长效管控到位。同时,借此机会全面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众积极性,依托群众力量监督河湖水葫芦、加拿大一枝黄花泛滥等问题。
截止目前,我院共办理野生植物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其中涉陆生野生植物资源保护15件,涉水生植物资源保护2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共计督促清除加拿大一枝黄花624余亩、凤眼莲247余亩,切实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
下一步,青浦检察将继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我管”促“都管”,凝聚多方合力,为“检察蓝”守护“地球蓝”增添法治力量,用心守护生物多样性之美,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瑰丽画卷。
检察官在此提醒,遇到“加拿大一枝黄花”或其他外来入侵物种,可向我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如社区、村委、林业部门、农委等)积极反馈、上报。